ADOBE

軟體授權協議。

使用者通知︰請仔細閱讀本協議。軟體之全部或任何部分一經複製、安裝或使用,即視為 貴使用戶接受本協議之全部條款,尤其包括以下限制︰第2節有關使用;第4節有關可轉讓性;第6節及第7節有關保證;第8節有關責任事宜;第14節有關連接性及隱私權;以及第15節有關特殊條款與例外情況之規定。貴使用戶同意本協議應如同 貴使用戶所簽署之任何其他書面協議。本協議之效力及於 貴使用戶和任何其他取得本軟體之法律實體及為該法律實體使用本軟體之人士。如適用的話,例如,僱主。如 貴使用戶不同意本協議的條款,請勿使用本軟體。有關退回軟體及退款的條款和限制,請上網站http://www.adobe.com/go/support_tw查詢。

貴使用戶可與ADOBE直接訂立補充或取代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之另一書面協議(如:大量授權協議)。

ADOBE及其供應商擁有本軟體之全部智慧財產。本軟體乃非賣品,只供授權使用。ADOBE准許 貴使用戶僅得在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的情況下複製、下載、安裝、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得益於本軟體的功能或智慧財產權。使用本軟體中包括的若干ADOBE資料及若干屬於第三者所有之資料與服務或透過本軟體使用此等資料與服務可能會受另一獨立授權協議、或此等資料與服務中所載或附帶的使用條款或「讀我」檔案中、或http://www.adobe.com/go/thirdparty_tw上等所規定之其他條款或條件所拘束。

本軟體可能含有產品啟動及其他技術,用以防止未經授權之使用及複製。該技術可能會導致 貴使用戶的電腦自動連接至網際網路,且可能會阻止 貴使用戶使用未獲許可之軟體。有關啟動產品的資料,請上網站http://www.adobe.com/go/support_tw查詢。

1. 定義。

「Adobe」:如適用本協議第10(a)款,則應指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為美國達拉威爾州公司組織,設址於345 Park Avenue, San Jose, California 95110;否則應指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所授權之關係事業Software Ireland Limited,為據愛爾蘭法律成立之公司組織,設址於Unit 3100, Lake Drive, City West Campus, Saggart D24, Republic of Ireland。

「Adobe Run-Time」:指本軟體中使終端使用者產品得以於未安裝本軟體之硬體上操作所需之部分。

「電腦」:指可以接受數位或其他類似形式資訊並依據一系列指令加以處理以獲得特定結果之虛擬或實體個人電子裝置。

「終端使用者產品」:指由貴使用戶所啟用包含Adobe Run-Time之輸出檔。終端使用戶產品包含:學習手冊、介紹、展示檔、多媒體互動材料、互動娛樂產品及其他類似產品。

「內部網路」:指只供特定公司或類似事業實體的員工及個別承包商(即臨時僱員)進入使用的私人專有網路資源。內部網路並不包括網際網路或公開給公眾進入使用的任何其他網路社群(例如會員或使用群眾、協會及其他類似組織)。

「輸出檔」:指由 貴使用者藉由使用本軟體所啟用之輸出檔。

除非Adobe另以有效授權指定其他(例如大量授權協議)授權數量,「授權數量」應為一(1)個。

「軟體」:指(a)本協議所涵蓋之所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i)Adobe或第三方軟體檔案及其他電腦資訊;(ii)伴隨Adobe軟體銷售且並非自Adobe或透過獨立服務而從其他人處取得之樣本及附送圖片、影像、聲音、圖形或其他美術作品(「內容檔」);(iii)相關之解釋內容及檔案(「說明文件」);(iv)字型;以及(b)Adobe並未根據其他協議而隨時提供給 貴使用戶之資訊之任何修正版本和副本及其升級版、更新版以及增補(以下統稱為「更新」)。

2. 軟體授權。

貴使用戶如從Adobe或其認可的被授權者之一獲得本軟體,且只要 貴使用戶不違反本協議之條款,Adobe即授與 貴使用戶一非屬獨家授權之權利,得依照文件所述之方式及用途使用本軟體(無論 貴使用戶是從Adobe或經Adobe授權之被授權人取得本軟體)。請參閱第15節有關使用若干產品及元件的特殊規定,包括字型軟體、Acrobat、After Effects、Adobe Presenter、ColdFusion、Contribute、Flash及Flash Player及Version Cue。

2.1 一般用途。貴使用戶得在相容電腦上安裝及使用一份本軟體,但以「 許可數量」為限;或

2.2 伺服器部署。貴使用戶得在內部網路內之一台電腦檔案伺服器上安裝數份本軟體,以供下載及安裝本軟體至同一內部網路之電腦,但以「 許可數量」為限;或

2.3 伺服器用途。貴使用戶可在內部網路之電腦檔案伺服器上安裝數份以「許可數量」為限之本軟體,但僅供在同一內部網路上由個別人員開始使用本軟體。可在該等電腦檔案伺服器上使用本軟體之使用者總人數(並非同時使用之人數)不得超過「許可數量」。上開規定不准許 貴使用戶安裝或存取(直接使用或存取該軟體或透過命令、資料或指令間接使用或存取該軟體)本軟體,茲列數例如下:(i)由內部網路以外之電腦;(ii)為向大眾啟動網站架站服務;(iii)除非經Adobe授權,由任何個人或實體使用、下載、複製或以其他方式得益於本軟體之功能;(iv)有超過許可數量之使用者存取系統之元件、工作流程或服務;或(v)並非由個別使用者開始使用之操作(如自動化伺服器處理);和

2.4 攜帶型電腦或家用電腦。於符合第2.5節之重要限制下,作為安裝了本軟體的電腦的主要使用者(「主要使用者」),可以在一台攜帶型電腦或家中的電腦上安裝本軟體的第二份副本,僅供其自己使用,但在主要電腦上使用本軟體時,不得同時在攜帶型電腦或家中的電腦上使用本軟體。貴使用戶可能會被要求須與Adobe聯絡始得製作第二份副本。

2.5 大量被授權者再次使用之限制。如本軟體係由非教育性之大量被授權者之被授權者依據一Adobe大量授權計劃(目前為Adobe Open Options)所取得者,則依據第2.4節就本軟體所製作之第二份副本僅得為該被授權者之利益及營業所使用。有關大量被授權者之再次使用之更多詳情,請上我們的網站:http://www.adobe.com/go/open_options_tw

2.6 備份。您可以製作合理數目的本軟體備份副本,前提條件是不為存檔之外的其他目的安裝或使用您的備份副本。

2.7 Run-Time之配送。貴使用者得以製作終端使用者產品及其附隨之Adobe Run-Time之副本,並配送該等副本,但(a)不得配送或使用未附輸出檔且為終端使用者產品之一部分之Adobe Run-Time,及(b)貴使用者應確使被配送人依據配送合約使用Adobe Run-Time時,不轉讓該Adobe Run-Time之有關權利或所有權,且不得反編輯、反彙編該終端使用者產品,其中包括Adobe Run-Time。再者,貴使用戶不得為重新播放教學手冊、介紹、多媒體互動材料、互動娛樂產品及其他類似者之目的而配送終端使用者產品。

2.8 內容檔。內容檔之相關「讀我」檔案如未就此等內容作為其他特定權利或限制規定,則 貴使用戶得展示、修改、重製、或配送任何內容檔。但 貴使用戶不得單獨配送內容檔(即不得以內容檔作為配送標的產品之主要價值物件)。內容檔不得用於製作毀謗、破壞名譽、詐欺、淫穢、猥褻、或色情內容,或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內容,或用於其他非法用途。貴使用戶不得就內容檔或其衍生著作物主張商標權。內容檔不包括附送圖片或未與Adobe軟體伴隨銷售之其他內容,例如透過Adobe附送圖片(Stock Photos)服務取得的影像。

2.9 示範應用程式碼。除於有關該等編碼及/或本軟體之文件中或 貴使用戶與Adobe間另一單獨合約中另有規定者外,貴使用戶得以變更該軟體程式於相關附隨文件中得確定為示範碼、示範應用程式碼或元件(各稱「示範應用程式碼」)部分之原始碼格式,但僅得為設計、發展及測試網站及使用Adobe軟體系統所發展出之應用程式之目的而為之。但 貴使用戶得於滿足全數下列條件之情況下複製及配送該示範應用程式碼(經修改或未經修改):(1)貴使用戶係一併配送該經彙編之示範應用程式碼及貴使用戶之應用程式;(2)貴使用戶未於任何為發展網站而設計出之產品或應用程式中納入示範應用程式碼;且(3)貴使用戶未使用Adobe之名稱、標示或其他Adobe之商標來促銷您的應用程式。貴使用戶同意將補償Adobe且使Adobe不受因使用或配送 貴使用戶的應用程式而產生之任何損失、損害、請求或訴訟,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

2.10 程式稿撰寫。本軟體可能包括Extendscript樣本,其中包含由Adobe所核發、可在限定情況下修改及配送該樣本之書面許可。貴使用戶同意將補償Adobe且使Adobe不遭受因該配送行為而產生之任何損失、損害、請求或訴訟,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

3. 智慧財產所有權。

本軟體及您製作的任何授權副本均為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及其供應商的智慧財產,且歸其所有。本軟體之結構、組織和代碼均為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及其供應商的有價商業秘密和保密資訊。本軟體受法律保護,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美國及其他國家之版權法以及國際協約條款。除非明確表述,否則本協議不授予 貴使用戶對本軟體之任何智慧產權,此外Adobe及其供應商保留未明確授予之其他全部權利。

4. 限制。

4.1 聲明。貴使用戶獲准製作的任何本軟體之副本,必須包含與本軟體上或本軟體中使用的相同之著作權及其他所有權聲明。

4.2 不得修改。除非按第15節獲得許可,否則 貴使用戶不得修改、變更或翻譯本軟體。

4.3 不得進行逆向工程。貴使用戶不得就本軟體進行逆向工程、反編譯、反彙編或以其他方式試圖探究本軟體之原始碼;若適用的法律明文規定准許反編譯以便與本軟體達到可交互操作,則不在此限。

4.4 不得解除捆裝。本軟體可能包括多種應用程式、公用程式和元件,可能支援多種平台和語文,也可能以多種媒體提供給 貴使用戶或提供多個副本。儘管如此,本軟體是以一個單獨的產品設計並提供給 貴使用戶,並作為一個單獨的產品在第2節和第14節中准許的電腦上使用。貴使用戶不須使用本軟體的所有元件,但是 貴使用戶不得為在不同的電腦上使用而解除捆裝本軟體的元件。貴使用戶不得為配送、轉讓或轉售而解除捆裝或重新包裝本軟體。有關本條款的特殊例外情況,請參閱第15節。

4.5 不得轉讓。除非本協議有明文授權,否則 貴使用戶不得租賃、出租、出售、再授權、讓渡或轉讓本軟體之權利,或授權將本軟體的任何部分複製到另一個人或法律實體的電腦上。但 使用者得於符合下述條件之情況下將使用本軟體之全部權利轉讓於另一個人或法律實體:(a)貴使用戶同時對此等個人或法律實體轉讓(i)本協議、(ii)序列號碼、隨附在Adobe或其授權經銷商所提供軟體之本軟體,以及與本軟體結合、包裝或預安裝於本軟體之其他軟體或硬體,包括本軟體之所有副本、升級、更新或舊版本及(iii)字型軟體轉為另一格式的副本;(b)貴使用戶不得保留本軟體之任何升級、更新或副本,包括備份及儲存於電腦內之軟體副本;並且(c)受讓人應接受本協議之全部條款以及 貴使用戶據以購得本軟體的有效授權時所約定之其他條款。無論上文如何規定,貴使用戶皆不得轉讓本軟體之教育版、測試版、或不可轉售之副本。轉讓前,Adobe可要求 貴使用戶及受讓人雙方以書面確認 貴使用戶確實遵守本協議,向Adobe提供有關 貴使用戶與受讓人的資料,以及登記作為本軟體的最終使用者。轉讓需時4至6星期。有關詳情請上網http://www.adobe.com/go/support_tw查詢或與Adobe的客服部門聯絡。

4.6 不得用於服務機構。貴使用戶不得以服務機構之模式使用或提供本軟體。

5. 更新版。

本軟體如為Adobe軟體先前版本之升級版或更新版,貴使用戶必須持有此等先前版本之有效授權始得使用升級版或更新版軟體。貴使用戶安裝升級版或更新版後,仍得繼續按原本的最終使用者授權協議使用任何先前版本,但須符合下列條件:(a)升級版或更新版與所有先前版本必須安裝在同一部電腦上;(b)除非全部的升級版或更新版均向其他人移轉或安裝至其他設備上,否則先前版本及其副本均不得向其他人移轉,亦不得安裝至其他設備上;(c)貴使用戶瞭解Adobe對先前版本所負之支援義務,將因取得升級版或更新版而終止。安裝升級版或更新版後,即禁止以其他方式使用先前版本。Adobe可按額外或不同的條款授權 貴使用戶使用升級版及更新版。

6. 有限保證。

除第15節所提之例外情況,Adobe向第一手購買軟體授權之個人或機構保證,如其依據本協議條款使用本軟體並且使用於建議之作業系統和硬體組構,則自其收到本軟體起九十(90)日之期間內本軟體將實質符合文件所述之效能。實際效能與「文件」所述之差異如並非顯著,則不構成得主張保證服務之權利。是項有限保證不適用於本軟體之拼湊、字型軟體轉為其他格式、測試版、試用版、啟用版、評測版、產品製樣版或其他非賣版本(NFR),或者網站、線上服務或CD服務(請參閱第15節)。如欲申請保證服務,必須於此等九十(90)日期間內向Adobe客戶支援部門提出,並須附購買證明。請上網http://www.adobe.com/go/support_tw至Adobe客戶支援網頁查詢有關保證聲明之詳細資訊。如本軟體之實質效能無法符合說明文件所述,則Adobe及其關係企業之全部責任及 貴使用戶可獲得之全部救濟之總額,以更換本軟體或退還 貴使用戶所支付之授權費用之金額為限,至於應辦理更換或退費,由Adobe決定。本節所述之有限保證賦予 貴使用戶特定之合法權利。貴使用戶可享有之其他權利,可能依不同司法轄域而有所不同。有關產品保證之詳細資訊,請參閱本協議末尾所附各司法管轄地之特定條文(如有的話),或聯絡Adobe客服部門。

7. 免責聲明。

前述有限保證為ADOBE及其關係企業提供的唯一保證,而且是ADOBE、關係企業或其供應商違反保證條款時 貴使用戶可獲得之唯一及全部賠償。除了上述有限保證以及 貴使用戶所在之管轄地的適用法律不准許加以限制或排除之任何保證、條件、承諾或條款之外,ADOBE、其關係企業、其供應商及認證機構(請見以下定義)乃依「現況」及「包含所有錯誤」的條件提供本軟體及任何網站、線上服務及認證機構(請見以下定義)服務的使用,並明確聲明並未依據法規、普通法、慣例、使用或其他事宜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之其他保證、條件、承諾或條款,包括但不限於本軟體的性能、安全、不侵害第三方權利、整合、適銷性、不受干擾而使用、令人滿意之品質或適用於任何特定之用途。此不保證聲明可能不適用於若干州。第7節和第8節之規定於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後依然成立,但不默示或准許使用者得於本協議終止後繼續使用本軟體。

8. 責任限制。

除了上述全部賠償及第15節另有規定之外,ADOBE、其關係企業、其供應商或認證機構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對 貴使用戶的任何損失、損害、索償或費用,包括任何後續、間接或偶發之損害,或利潤或盈餘之喪失,或因業務中斷、人身傷害或未能切實注意或第三方索償而引致之任何損害承擔任何責任,即使ADOBE之代表已預先獲知可能發生此類損失、損害、索償或費用,ADOBE仍無任何責任。前述限制及排除條款應於使用者所在之管轄地的法律許可範圍內適用本協議。ADOBE、其關係企業、其供應商及認證機構按本協議規定所負之所有責任或債務總額應以 貴使用戶購買本軟體時所支付之金額(如有的話)為上限。即使在發生實質性或重大違約情況,或者違反本協議之根本或重要條款時,本限制仍應適用。此責任限制可能不適用於若干州。本協議之任何條款並不限制Adobe因怠忽或詐欺造成人身傷害或死亡所應負之責任。Adobe僅針對不保證事項、義務、保證及責任之免責、排除及/或限制等目的,但不就任何其他事宜或其他目的代表其關係企業、其供應商及認證機構。請參閱本協議末尾所附各司法管轄地之特定條文(如有的話)或聯絡「Adobe客服部門」查詢詳情。

9. 出口規則。

貴使用戶不得將本軟體裝運、轉送或出口至「美國出口管理法」或其他出口法規、限制或管制規定(以下統稱「出口法規」)所禁止之國家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本軟體。此外,如本軟體依出口法規視為管制項目,則 貴使用戶聲明及保證其並非禁運或受限制國家之公民且不在此等國家境內(包括但不限於伊朗、敘利亞、蘇丹、利比亞、古巴以及北韓),並且 貴使用戶之獲得本軟體不受出口法規之禁止。如 貴使用戶未遵守本協議之條款,則 貴使用戶所享有之本軟體使用權即告沒收,此為授權使用本軟體之先決條件。

10. 準據法。

本協議應以現行實體法為執行與釋義之準據:(a)如取得本軟體授權之地點為美國、加拿大或墨西哥,則以美國加州之法律為準據法;或(b)如取得本軟體授權之地點為日本、中國、韓國或其他東南亞國家,而其官方文字係以表意(如漢字、日本漢字或韓文漢字)或類似方式(如韓語字母、日語字母)書寫,則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或(c)在上述任何司法管轄地以外之地區取得本軟體之授權,則以英格蘭法律為準據法。以加州法律為準據法時,以加州聖塔克拉拉郡加州法院;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時,以東京地方法院;以英格蘭法律為準據法時,則以英格蘭倫敦法院為本協議所有相關爭議之非唯一管轄法院。本協議不受任何管轄地之法律抵觸原則或《聯合國國際商品買賣契約公約》約束,故本協議明文排除該公約之適用。

11. 一般條款。

本協議之任何部分如經認定為無效或無執行效力,不影響其餘部分之效力,且其餘部分應在條款規定下繼續充份有效並可以執行。本協議將不妨礙任何當事人以消費者身份應享有之法定權利。例如,若紐西蘭使用者購得本軟體作個人使用、家用或者內部使用(非商業用途〕,則本協議受Consumer Guarantees Act之約束。本協議之修訂需以書面為之並經Adobe授權之主管簽名始具效力。在解釋或詮釋本協議時,以本協議之英文版本為準。本協議構成Adobe與使用者之間就本軟體相關事宜所為之全部協議,雙方先前就本軟體相關事宜所為之一切申述、討論、承諾、溝通、或廣告。

12. 對美國政府使用者之聲明。

對於美國政府使用者,Adobe同意遵守所有適用之公平機會法,包括適用之第11246號行政命令條文及其修訂條款、1974年通過之越戰退伍軍人輔助法第402節(38 USC 4212)、1973年通過之殘障就業法第503節及其修訂條款以及41CFR第s 60-1至60-60、60-250以及60-741部分之管制規定。前句所述之平權措施條款以及管制規定將參照併入本協議。

13. 遵守授權條件。

如貴使用戶為事業、公司或團體機構,則 貴使用戶同意,Adobe或其授權代表有權每十二(12)個月不超過一次,提前十(10)日發出通知,即可檢查 貴使用戶之記錄、系統及設備,以確認 貴使用戶對所有Adobe軟體之使用情形完全符合Adobe之有效授權。若檢查結果顯示出 貴使用戶之使用情況不符合有效授權,貴使用戶應立即取得有效授權,使 貴用戶之使用情況符合授權條件。

14. 連接性及隱私權。

14.1 PDF檔案之使用。當貴使用戶以本軟體開啟已透過登錄Ads for Adobe PDF服務啟用廣告顯示功能的PDF檔案時,貴使用戶之電腦可能會連接至由Adobe、廣告商或其他第三方所營運之網站。此時,本軟體會傳送 貴使用戶之網際網路通訊協定(IP)位址。代管網站方可能使用相關技術來傳送(或稱「伺服」)出現在已開啟檔案中或附近的廣告內容或其他電子內容。網站營運者可能也會利用JavaScript、網站信標(又稱行動標籤或單畫素gif圖檔)及其他技術來增加或評估廣告的有效性,並個人化廣告內容。貴使用戶與Adobe網站之間的通訊交流受Adobe線上隱私權政策(請上網http://www.adobe.com/go/privacy_tw瀏覽)之約束。Adobe可能無法存取或控制第三方可能使用之功能,且第三方網站之資訊處理慣例也不在Adobe線上隱私權政策之涵蓋範圍內。

14.2 更新。貴使用戶暸解並同意本軟體可能導致 貴使用戶的電腦自動連接至網際網路,以檢查是否有可自動下載至 貴使用戶電腦的更新檔,並讓Adobe得知本軟體已順利安裝完成。此時,軟體僅會將非個人識別資料傳送至Adobe。貴使用戶與Adobe網站之間的通訊交流受Adobe線上隱私權政策(請上網http://www.adobe.com/go/privacy_tw瀏覽)之約束。有關變更預設更新設定之資料,請參閱本軟體「說明文件」。

15. 特殊條款及例外情況。

本條款載有與本軟件的若干產品及組件有關的特殊規定以及上述條款及條件的有限例外情況。如本條款任何規定與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或條件有任何衝突,則以本條款為準。

15.1 僅適用於居住在德國或奧地利的使用者之有限擔保。如 貴使用戶在德國或奧地利購買本軟體,並且通常在該國家居住,則第6節不適用,若在收到本軟體後在推薦的硬體配置上使用,Adobe擔保在有限擔保期內提供說明文件所述之功能(「協定功能」)。本條中,「有限擔保期」對於商業使用者係指一(1)年;對於非商業使用者係指二(2)年。與協定功能的非實質變化目前或將來皆不構成任何擔保權利。本有限擔保不適用於免費提供給 貴使用戶的軟體,例如更新版、測試版、試用版、啟用版、產品製樣版及非轉售(NFR)副本,或經轉換為其他格式之字型軟體,網站、線上服務、CD服務;當 貴使用戶變更本軟體且變更導致缺陷出現時,本有限擔保亦不適用。如欲申請保證服務,您必須在有限擔保期內將本軟體及購買憑據退回購買地點,費用由我公司承擔。如本軟體的功能與協定功能有實質性變化,Adobe有權重新執行並全權斟酌是否要修復或更換本軟體。若無法修復,您有權享有購買價格之折減或取消購買合約。有關產品保證之詳細資訊請洽「Adobe客服部門」。

15.2 僅適用於居住在德國或奧地利的使用者之責任限制。

15.2.1 如 貴使用戶在德國或奧地利取得本軟體,而 貴使用戶通常居住在該國,則第8節不適用,這時,在符合第15.2.2節的前提下規定,Adobe及其關係企業就賠償金的法定責任僅限於:(i)Adobe及其關係企業對因疏忽而輕微違反實質性契約責任所造成之損害承擔責任,賠償金不逾在達成購買合約時可預見之典型損失數額;以及(ii)Adobe及其關係企業對因疏忽而輕微違反非實質性契約責任所造成之損失不承擔責任。

15.2.2 上述責任限制不適用於任何強制性法定責任,尤其是屬於德國産品責任法之責任、規定具體擔保之責任或因失責造成人身傷害之責任。

15.2.3 貴使用戶必須採取全部合理措施以避免和減少損失,尤其應根據本協議規定製作本軟體和電腦資料之備份副本。

15.3 測試版軟體之附加條款。如本軟體為非商業用途版本或試用版軟體(「測試版軟體」),則適用本條款。測試版軟體為測試版本,不代表Adobe的最終產品,且可能含有程式錯誤,以及導致系統或其他裝置故障和資料遺失的其他問題。Adobe絕不得以商業方式發布測試版軟體。若 貴使用戶根據另一書面協議取得的測試版軟體,如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Serial Agreement for Unreleased Products,其軟體使用亦受此等協議之拘束。貴使用戶同意按Adobe的要求或在Adobe發行該軟體供商業用途後,交還或銷毀所有測試版軟體副本。貴使用戶使用測試版軟體的風險,由 貴使用戶自行承擔。有關測試版軟體的保證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請參閱第7節和第8節規定。

15.4 試用版、樣本、非賣版本(NFR)、附加條款。若軟體為試用版、啟用版、產品製樣版或非賣版本(NFR)(「試用版軟體」),則適用本條款。試用版軟體可能含有有限的功能,而且僅用於示範和評估用途,並非用於商業用途。貴使用戶使用試用版軟體的風險,由 貴使用戶自行承擔。有關試用版軟體的保證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請參閱第7節和第8節規定。 

15.5 超時(Time Out)軟體。如本軟體是超時版,則在安裝後的指定期間或經發動若干次數之後,本軟體將停止運轉。除非 貴使用戶取得完整的零售授權而經Adobe延展者,本協議下的授權期限將在上述期間或發動次數後終止。存取以該軟體創製的任何檔案或輸出,或存取與該軟體相關的任何產品,其風險一概由 貴使用戶自行承擔。

15.6 教育版軟體產品(Educational Software Product)。若隨附此協議的軟體為教育版軟體產品(僅供教育類使用者(Educational End User)使用而製造並分配的軟體製品),除非 貴使用戶係合乎其所在管轄地法律所定義之教育類使用者,否則無權使用此軟體。如需查詢資格限制,請上網查詢:http://www.adobe.com/go/edu_purchasing_tw。若要尋找 貴使用戶所在之區域內的Adobe授權學術轉售商,請上網查詢:http://www.adobe.com/go/store_tw,尋找Buying Adobe Products Worldwide(全球化Adobe產品採購)此一連結。

15.7 字型軟體。若本軟體包含字型軟體,則適用下列條款:

15.7.1 貴使用戶可如第2節所述將字型軟體與本軟體一併在電腦上使用,並將字型軟體輸出至與該電腦連接的任何輸出裝置。

15.7.2 如授權數量的電腦為五部或以下,貴使用戶可將字型軟體下載到至少與其中一部該類電腦連接的一個輸出裝置的記憶體(硬碟或RAM),使字型軟體仍保留在該輸出裝置內,並且得於許可數量的電腦的數目為五的倍數時,將字型軟體下載到另一輸出裝置。

15.7.3 貴使用戶可將其用於某一特定檔案的字型攜至商業印表機或其他服務機構,而該服務機構可用該(等)字型處理 貴使用戶的檔案,但該服務機構須有使用該特定字型軟體的有效授權。

15.7.4 貴使用戶可按下列條件將字型軟體轉換為其他格式並安裝在其他環境使用:使用或安裝該轉換後的字型軟體的電腦將視為 貴使用戶許可數量的電腦。經 貴使用戶轉換的字型軟體的使用必須根據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和條件,並且只能用於 貴使用戶一般內部業務或個人用途,除非依據本協議第4.4節之規定,否則不得為任何目的而發送或轉讓。

15.7.5 貴使用戶得為列印及閱覽其電子文件而將字型軟體副本嵌入該電子文件。如 貴使用戶嵌入的字型軟體在Adobe的網站(http://www.adobe.com/go/embedding_eula_tw)上被列為「授權嵌入以供編輯使用(licensed for editable embedding)」,貴使用戶亦可將該字型軟體副本予以內嵌,供編輯 貴使用戶的電子文件用。本授權並無默示或許可任何其他嵌入權。

15.8 線上服務

15.8.1 本軟體得依賴或方便 貴使用戶進入Adobe或其關係企業或第三方所維持而提供商品、資訊、軟體或服務(例如:Adobe Stock Photos服務)(「線上服務」)的網站。貴使用戶進入和使用任何網站即適用該網站上的條款、條件、免責聲明和通知之規定,例如位於http://www.adobe.com/go/copyright_tw的使用條款(Terms of Use)。Adobe得隨時基於任何原因修改或停止提供任何網站及線上服務。

15.8.2 Adobe並不控制、背書或認可由第三方提供的網站或線上服務,亦不承擔有關責任。貴使用戶與任何第三者就網站或線上服務的交易,包括商品及服務的交付和付款及與該等交易有關的任何其他條款、條件、保證或聲明,完全屬於 貴使用戶與該第三者之間的事宜。

15.8.3 除了ADOBE或其關係企業或第三方以另一項協議明確同意之外,貴使用戶應依第7節和第8節有關保證及責任限制之規定,自行承擔使用網站及線上服務的全部風險。

15.9 After Effects Professional Render Engine。如果本軟體包含 Adobe After Effects Professional的完整版本,則 貴使用戶可在其內部網路內的電腦上安裝Render Engine,數目不限,但該內部網路須含至少一部裝有Adobe After Effects Professional軟體的完整版本的電腦。「Render Engine」一詞係指本軟體中容許提供After Effects專案但不能用於建立或修改專案的可安裝部分,並且不包括完整的After Effects使用者介面。

15.10 Version Cue軟體。如本軟體包含Adobe Creative Suite軟體及Version Cue軟體元件,則 貴使用戶除得按第2.1節所准安裝一份Version Cue伺服器元件並將之與本軟體的其他元件一併使用外,另得選擇在其內部網路內的一個檔案伺服器上安裝Version Cue伺服器元件,並供該內部網路上的電腦存取(只要該內部網路包括至少一部安裝了Adobe Creative Suite軟體的電腦)。此外,若 貴使用戶是提供創意服務的從業人員,則 貴使用戶可藉由其內部網路外的用戶端提供存取Version Cue伺服器的權限,唯需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 貴使用戶僅能將存取權限給予為其提供大規模創意服務(如廣告、公共關係、圖形設計等等)之客戶;

(2) 貴使用戶僅能為了讓客戶能夠參與 貴使用戶代為處理之創意專案、共同合作並做出貢獻之目的給予存取權限;

(3) 貴使用戶不得收取存取或使用Version Cue伺服器之費用;

(4) 除本文特別明定之目的外,貴使用戶不得為任何其他目的或與 貴使用戶所提供之創意服務無關之目的(如為了管理客戶自身之專案)而給予存取Version Cue伺服器之權限;

(5) 貴使用戶之客戶不得下載Version Cue伺服器之副本;和

(6) 貴使用戶遵守本協議其他所有條款及條件。

禁止其他網路用途,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本軟體啟用網路工作群組或對大眾提供之服務。

15.11 數位證書。

15.11.1 Adobe Acrobat產品系列使用數位證書在PDF文件內簽名及核證簽名,及核證已證明的PDF文件。在進行數位證書核證時,貴使用戶的電腦可能會連接網際網路。數位證書由第三方認證機構核發,包括列在http://www.adobe.com/go/partners_cds_tw中的Adobe證明文件服務(CDS)供應商(「認證機構」),或可自行簽名。

15.11.2 條款及條件。購買、使用及信任數位證書是 貴使用戶及認證機構之責任。信任任何證明文件、數位簽名或認證機構服務之前,貴使用戶應先檢閱相關認證機構據以提供服務之適用條款及條件,包括諸如訂戶合約、證書信任方協議、證書政策和慣例聲明。有關Adobe CDS供應商的資料,請參閱http://www.adobe.com/go/partners_cds_tw網頁上的連結。

15.11.3 確認聲明。貴使用戶同意(a)數位證書可能在接受核證之前遭到撤銷,致使無效之數位簽名或證書顯示為有效,(b)數位證書之安全性或完整性可能因文件簽名人、適用認證機構或任何第三方之行為或疏忽而有所減損,以及(c)證書可能是非認證機構提供的自行簽名證書。貴使用戶自行負起決定是否信任證書之責任。除非認證機構另行提供個別的書面保證給 貴使用戶,否則 貴使用戶應自行承擔使用數位證書之風險。

15.11.4 第三方受益人。貴使用戶同意 貴使用戶信任之任何認證機構皆為本協議之第三方受益人,且有權以其自身名義如Adobe般執行本協議。

15.11.5 補償。對於因使用或信任任何相關認證機構服務,或與此有關而使Adobe及此類認證機構(除非其條款及條件中明確規定)受到任何及所有責任、損失、訴訟、損害或索賠(包括所有合理的費用、成本和律師費),貴使用戶同意使Adobe及此類認證機構免受傷害;上述使用或信任包括但不限於(a)信任逾期或經撤銷之證書;(b)未正確核證證書;(c)在未經適用之條款及條件、本協議或適用法律授權的情況下使用證書;(d)在信任發行商服務或證書的情況下未能做出合理的判斷;或(e)未能依適用服務相關條款及條件之要求履行任何義務。

15.12 Acrobat Pro及Acrobat Pro Extended功能。

15.12.1 定義。

15.12.1.1「部署」:指交付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間接或直接使一個或更多接受者獲得延伸文件。

15.12.1.2「延伸文件」:指由Acrobat Pro或Acrobat Pro Extended軟體操控之「可動文件格式檔案」使得於各電腦上以PDF格式將文件儲存為檔案。

15.12.2 若軟體之內容包含Acrobat Pro或Acrobat Pro Extended,該軟體即具有得以使貴使用戶以建置於軟體內的數位憑證,將一定的特性轉成PDF檔案的促成科技(即「金鑰」)。貴使用戶同意不以任何目的存取、或意圖存取、控制、使失功能、移除、使用或散布該鍵鑰。

15.12.3 就任何單獨之延伸文件,貴使用戶僅得(a)向無限制數目之單獨接受者開展該延伸文件,但不得自超過500個單獨包含經填寫格式欄位之該延伸文件或任何該延伸文件內容之文本中擷取出資料;或(b)向不超過500之單獨接受者開展該延伸文件,然不限制 貴使用戶得以自經接受者填寫並執回予 貴用戶之延伸文件中擷取出資料之次數。儘管本協議中有相反之規定,取得額外授權以使用Acrobat Pro或Acrobat Pro Extended時,不得增加上述限制(即上述限制係全部限制之總和,不管貴使用戶取得多少額外使用Acrobat Pro或Acrobat Pro Extended之授權)。

15.13 Acrobat Pro Extended Capture公用程式。如本軟體包含Acrobat Pro Extended Capture公用程式,則除了依照上述第2節之規定安裝本軟體之外,貴使用戶得於另一台Unix電腦上安裝該公用程式。

15.14 「FlashPaper印表機」。儘管本協議有相反之規定,貴使用戶不得(a)於一台伺服器上為多數使用者存取或使用而安裝FlashPaper印表機或(b)修改或替換顯示FlashPaper文件之FlashPaper印表機檢視使用者介面。

15.15 「Flash Player」。因本軟體之一部或與本軟體一同提供予貴使用戶使用任何Flash player、投影機、單獨放映機、插入、或ActiveX控制之權利,應符合以下連結:http://www.adobe.com/go/flashplayer_usage_tw中所述之限制。除符合其中所規定者外,貴使用戶無使用或配送該軟體之權利。

15.16 Flash專業版。除 貴使用戶已安裝或使用Flash專業版於其上之電腦,貴使用戶得安裝及使用附帶於Flash專業版軟體而提供之Flash Video Encoder於 貴使用戶已經安裝及使用該Flash專業版之電腦外另外一台電腦上,但(a)該Flash Video Encoder僅得用於關於 貴使用戶藉由使用Flash專業版軟體而創造出之內容,及(b)於 貴使用戶不再是該安裝Flash專業版之主要電腦之主要使用者後,不再安裝或使用該Flash Video Encoder。

15.17 「Contribute Publishing Services」。於符合附隨於該軟體之Contribute Publishing Services軟體使用者授權協議之情況下,貴使用戶不應連接至Contribute Publishing Services軟體,除非貴使用戶已為可能連接至Contribute Publishing Services軟體之每個人購得連接至Contribute Publishing Services軟體之授權,但Adobe Contribute軟體之試用版得依據Contribute Publishing Services軟體使用者授權協議安裝並連接至Contribute Publishing Services軟體。

15.18 「ColdFusion Report Builder」。貴使用戶得依據其所需數量之電腦上安裝及使用該軟體。貴使用戶應僅得與ColdFusion軟體一同或於其上使用及/或讀取由本軟體創造出之輸出檔。貴使用戶不得就由本軟體創造出之輸出檔進行解碼或逆向工程。

15.19 Adobe Presenter。如本軟體包含Adobe Presenter,則如 貴使用戶安裝或使用有關使用本軟體之Adobe Acrobat Connect Add-in,貴使用戶同意將僅於一台桌上型電腦上安裝或使用Acrobat Connect Add-in,而非安裝或使用於非個人電腦之產品,包括但不限於網路設備、視訊轉換器(STB)、掌上型電腦、電話、聯網板。再者,本軟體嵌入於使用本軟體而創造或啟動之介紹、資訊或內容之部分(「Adobe Presenter Run-Time」)僅得與該介紹、資訊或內容一同使用。貴使用戶不得使用,且應確保所有該介紹、資訊或內容之被授權者不使用非如同嵌入於該介紹、資訊或內容者之Adobe Presenter Run-Time。貴使用戶不得,且應確保所有該介紹、資訊或內容之被授權者不對Adobe Presenter Run-Time進行修改、逆向工程或反彙編。

15.20 AVC發送。下列聲明適用於含有AVC匯入及匯出功能之軟體:本產品係經「AVC專利組合授權」授權,可供消費者用於個人及非商業用途,以(i)編碼符合AVC標準之視訊(「AVC視訊」)及/或(ii)解碼先前由進行個人及非商業活動之消費者編碼之AVC視訊,及/或解碼從獲准提供AVC視訊之視訊供應商取得之視訊。不核發或不隱含任何其他使用之授權。其他資料可向MPEG LA, L.L.C.索取。請參閱http://www.adobe.com/go/mpegla_tw

15.21 MPEG-2發送。下列聲明適用於含有MPEG-2匯入及匯出功能之軟體:未經MPEG-2專利組合中適用專利之授權,除符合MPEG-2加密套裝媒體視訊資料標準之消費者個人使用方式外,明文禁止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產品,該授權可向MPEG LA, L.L.C. 250 STEELE STREET, SUITE 300 DENVER, COLORADO 80206購買。

15.22 MP3或MP3PRO內容發送。下列聲明適用於內含MP3或MP3Pro匯入及/或匯出功能之軟體。本軟體之提供並無授權轉讓或隱含任何可在獲利廣播系統(地面廣播、衛星、有線電視及/或其他發送頻道)、串流應用程式(透過網際網路、公司內部網路及/或其他網路)、其他內容發送系統(付費音訊或隨選音訊應用程式及類似應用程式)或實際媒體(CD、DVD、半導體晶片、硬碟、記憶卡及其他類似媒體)上發送MP3編碼或mp3PRO編碼資料之權利。上述使用用途需取得獨立授權。詳情請上網http://www.adobe.com/go/mp3_licensing_tw查詢。

如貴使用戶對本協議有任何疑問或需向Adobe索取任何資訊,請按本產品所附地址及聯絡資訊聯絡本公司負責服務貴地區之業務單位。

Adobe、Acrobat、After Effects、ColdFusion、Contribute、Flash、FlashPaper及Version Cue為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在美國及(或)其他國家之註冊商標或商標。其他所有商標則為其個別之所有者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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